常見問題

1

計畫補助款編列範圍包括材料費、研發設備使用費及維護費、人事費、技術引進(關鍵智財)及委託研究費等科目,總補助經費最高不超過計畫總經費50%,且補助上限為新臺幣100萬元整。
2

1.材料費總價以150千元/人年為編列上限。
2."材料費在議定價格時按計畫實際需求為準"意指部分材料價格與執行期間若有價格之波動,故在材料費核銷上以當時購買該材料之價格認定之。
3

研發人員每月薪資請依各公司實際員工薪資情形編列(不包含獎金、加班費、勞保費、健保費支出等),若公司人數少於5人編列標準不得低於 基本工資23,800元/月(每小時基本工資為158元);但若公司人數超過5人,請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編列,最高編列上限為第16級45,800元/月。
4

各領域人事費補助款編列皆由縣府公告為主。
5

建議設定在契約起始日。
6

若公司人數少於5人,為非勞保強制規範之範圍,則提出該公司研發人員之相關證明文件(如就業保險等)影本、任職證明、薪資領取證明及扣繳憑單, 以佐證為該計畫研發人員;但若公司人數超過5人,則計畫內人員則須皆有勞保證明。
7

若公司人數少於5人,請於申請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如就業保險等)影本等,並於計畫查核時檢附研發人員薪資領取證明及扣繳憑單,以佐證為該計畫研發人員。
8

設備使用費科目的經費僅可用於自購設備部份,不能用於對外租賃設備。
9

如該項經費為委託加工,可編列於委託研究費。
10

本計畫委託研究及技術(智財)引進最高占計畫補助總經費之50%。
11

企業合作對象不限於金門地區學校或法人單位,惟注意企業必須設籍於金門縣方能申請本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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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為查詢無欠稅情形。公司或其負責人必須無欠稅情形,且於近5年內未曾因執行政府相關創新研發專案計畫有解除合約紀錄者。 金門縣地方型SBIR計畫書中申請表係比照經濟部SBIR申請公司基本表(同一格式),倘若負責人並未有配偶,欄位請寫『無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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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本次預定的審查流程推估,109年07月01日至110年03月31日止,俟核定補助款後再做計畫時程調整。
14

提案階段需提供雙方簽定之合作備忘錄,而簽約計畫書需提供雙方正式合約書;研究合約書或合作備忘錄屬正式文件,皆需蓋關防或公司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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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若發票開立金額如下:
塑膠粒100元 2公斤= 200元
10元(稅)
總金額210元
那會計報告中-材料費填入金額,應只能填入200元。委託費用也是一樣的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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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立之材料費與委託費之開發票與收據『日期』,應於計畫期間之內才能核銷。例如:計畫執行期間109年07月01日至110年03月31日,可核銷之發票日期即為109年07月01日至110年03月31期間內。若發生發票或收據開立日期非計畫期間內,不可以核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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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費核銷應提供計畫期間內每個月之勞保投保資料,做為核銷之憑證。 若五人以下,貴公司未加入勞保,請提供就業保險之投保資料,做為核銷之憑證。
18

補助款的撥付分為二期,將視實際動支情形進行撥付,係由廠商檢附單據請款,因此期末款佔總補助款之比例非一定為50%。 在期末款撥付前,企業需先墊支款項。同時也提醒申請業者,期末報告審核亦包括自籌款的使用。
19

因會議場地限制,單一廠商參與會議最多三個人(含委外單位),廠商如邀委外單位人員與會,其人數所佔比例不得超過與會人數的1/3以上。
(若委外單位需參加會議,最多人數僅為1人。)出席會議人員須提出身份證明文件。
20

請至國稅局金門稽徵所申請,惟經核定為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利事業免繳。小規模營業人應辦理營業登記;銷售時,應掣發普通收據,「小規模營業人」依現行規定,指的是規模狹小、交易零星,且「平均」每月銷售額未達到新台幣200,000元的營業人,但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高於營業稅起徵點,平均每月銷售額高於新臺幣200,000元,應繳納營業稅,開立統一發票,並繳交最近一期之『年度損益及稅額計算表』與『營業稅申報書』影本各乙份。